首页 > 今日必看 > >正文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民法通则》 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

2、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。

3、” 即某些民事行为,若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或其他特定形式(如公证等),则口头无效。

4、需就具体行为具体分析。

5、 另,采取口头形式,还需考虑证据问题。

6、“口头”往往难以有效证明,即使有录音,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上一篇 下一篇
x
相关阅读